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勐海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1名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岩三丙,勐满镇人民政府专职驾驶员(工勤),2022年01月02日20时09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作风建设无小事。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勐海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