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勐海县委第四轮巡察全面启动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2-23 16:28:05 | 【 打印正文 】

2月23日,勐海县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十三届勐海县委第四轮巡察,并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姚军作动员讲话,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卢应强出席会议并宣布本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决定。

会议指出,本轮巡察是2023年的首轮巡察,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的第一轮巡察,具有特殊意义。要准确把握本轮被巡察单位的特点和实际,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各巡察组要紧盯职能职责履行情况、纪律作风问题、“关键少数”强化监督。一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权限开展巡察工作。要严格落实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及时请示汇报。二要坚持群众路线,紧紧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意见、反映情况。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巡察重点,抓牢重点事、重点人、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敢于较真,确保巡察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四要牢固树立巡察安全意识。

会议强调,巡察不是一般的业务检查,要坚守巡察政治定位,发挥政治功能。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新的起点上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被巡党组织要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巡察办要做好组织、协调、统筹、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各巡察组要明确自身所担当的重大职责,坚守政治巡察方向,切实解决前期巡察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的以业务检查代替政治检查的问题,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中国式勐海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被巡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县委巡察机构全体人员、抽调参加第四轮巡察及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的全体同志,县纪委县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委巡察办 陈琴琴||责任编辑 肖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