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纪委县监委关于征集乡村振兴领域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通告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4-07 10:18:37 | 【 打印正文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全面清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纪委县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

一、受理举报问题线索范围

(一)坚决整治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不自觉不坚定,不顾实际盲动、乱作为,或者回避矛盾、不敢较真、推一下动一下,甚至推而不动、“躺平”等问题。

2.研究制定推进乡村振兴措施方案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贯彻执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片面理解、野蛮操作,“翻烧饼”、换频道,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3.工作只停留在口号上、文件上,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搞应付、走形式,甚至阳奉阴违、虚报浮夸、隐瞒实情、数字造假等问题。

4.返贫摸排走过场,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不力,“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项目管护不力等问题。

5.对专项审计、巡视巡察、评估考核等反馈、移交问题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存在会议整改、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

6.各级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驻村干部庸懒散拖、弄虚作假、履职不力等问题。

(二)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资金使用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7.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边境幸福村等建设项目推进不力、进展缓慢、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

8.对项目建设监管不力,未经批准,擅自违规变更设计,项目资金拨付审核不严,多计工程量,多拨付工程款,项目验收“走过场”,工程质量不高,维护管理不到位,发挥效益不好等问题。

9.违规拆分项目,规避招标程序,调整预算投资不按规定报批,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在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流转、项目审核验收和工程结算环节,违规插手、从中谋利等问题。

10.侵蚀项目资产,违规套取、挪用、贪污、侵占项目资金,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侵占、挪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问题。  

11.利用国有投资平台公司搞利益输送,侵吞公共资产等问题。

(三)坚决整治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等战略举措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12.在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保护、高标准农田规划和建设、耕地保护执法和督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中履职不力、监管不严、违规审批、失职渎职等问题。

13.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不力,党员干部顶风乱建违建、利用职权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以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背后的滥用职权、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问题。

14.工程项目开工建设违法铲苗毁粮,铲除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改种其他非粮作物,粮食作物割青用作青贮饲料等问题。

15.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力,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打折扣、搞变通,搞利益输送,“靠粮吃粮”等问题。

(四)坚决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管理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16.执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不到位,存在推进不力、敷衍了事、消极应付、优亲厚友、滞留延压等不正之风和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私存私分、平均分配惠农惠民资金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17.落实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的监管责任时,存在审核把关不严、抽查走过场、核查搞形式等失职失责问题。

18.违规审批、发放财政资金,违规操作、改变资金用途,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19.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挪用、截留惠农惠民资金,未准确、便捷、及时、足额地发放到群众手中,未做到应补尽补、应发尽发等问题。

(五)坚决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20.乡镇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不力,未设置专职专岗的代理会计、代理出纳,未及时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影响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开发利用等问题。

21.村组小额现金收入不入账,存在“坐收坐支”,库存现金科目长期挂账,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办公经费,餐费财务公开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

22.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登记数据不准确、不完整,动态更新不及时,经营性固定资产漏登、资源性资产未录入“三资”管理系统等问题。

23.以白条入账、坐收坐支等方式违规核销费用,少收、不收或变相减免、拖延支付土地承包费、鱼塘承包费、集体商铺租金等集体收益,贪占、挪用、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

24.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发包、处置不规范,对外出租资产资源未签订承包合同,或签订合同未备案,资产资源承包租赁期限长、收益低,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不力、账实不符、闲置浪费,化公为私、化整为零、中饱私囊等问题。

25.落实民主集中制、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等“三资”监督管理制度不力,浮于表面,成为摆设等问题。

26.村(组)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借各种名义用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挥霍浪费、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在落实救灾救济、低保救助、危房改造等工作中暗箱操作、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27.各级领导干部下村开展工作就餐不缴纳伙食费,村干部违规吃喝,“逢会必餐”,使用村集体经济收入支付餐费,违规挂账购买烟酒等问题。

28.村级接待费、村组干部差旅费管理制度不完善,村级报账制度不规范、不细化,操作性不强,乡镇间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二、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要求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提倡实名检举举报,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将优先调查处理。举报人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三、举报方式

(一)来信请寄:勐海县经四路2号勐海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邮编:666200)

(二)来访举报:勐海县经四路2号勐海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

(三)举报电话:(0691)-12388

(四)网络举报:https://yunnan.12388.gov.cn

 

中共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勐海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