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勐海县纪委县监委提醒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坚决做到“十严禁”。
一是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及借节日之机违规通过快递、电子红包等方式,收送茶礼、月饼、烟酒、蟹卡、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等礼品、礼金。
二是严禁借“两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三是严禁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企业车辆或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四是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以及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五是严禁值班执勤期间脱岗漏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值班执勤期间饮酒、酗酒和酒驾、醉驾。
六是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七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并借机敛财。
八是严禁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九是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十是严禁以节日放假为由,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漠视群众利益。
勐海县纪委县监委将在节日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并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来电举报:0691-12388
来信来访举报:勐海县经四路2号勐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66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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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勐海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