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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男,拉祜族,作为一名“猎虎”民族,从小善于射弩,曾多次参加省、州和全国民族运动会,并多次获得奖项(据本人自述1996年至2001年期间担任过西双版纳州政协委员)。然而,张某未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手中的弩箭射向濒危动物。
2020年3月,张某与他人到勐海县勐遮镇勐邦水库附近的林区狩猎,使用弩猎杀2只猴子(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带回家食用。2022年4月,张某又和他人到勐海县勐遮镇勐邦水库附近的林区狩猎,使用弩猎杀1只白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022年5月23日,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对张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刑事立案侦查;2022年9月21日,张某被取保候审。2022年11月,张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张某作为一名民族运动员和党员,应当遵纪守法,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但其纪法意识淡薄,将曾让自己获得无数荣誉的弩箭射向濒危保护动物,最终受到纪律的严肃处理和牢狱之灾。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张某的教训,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遵纪守法,保护野生动物。(案件审理室 李学军||责任编辑 肖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