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 刘志林侵吞公款 被“双开”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12-29 08:35:57 | 【 打印正文 】


今天,我怀着羞愧的心情,迈着沉重的脚步踏进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主动交代自己的违纪问题……在组织的关心培养下,我从一名奋斗在一线的懵懂青年成长为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但我却因金钱的诱惑在自己工作的岗位上逐渐迷失了方向......”刘某某在忏悔书上写道。

经查,原勐海县打洛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刘某某,于2017年至2019年任勐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把西双版纳报社返给车管所的机动车注销登报声明广告代理费人民币24.21万元占为己有。20201129日,中共勐海县委员会决定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执纪者说】

初心不会自然保质保鲜,党性更不会随着党龄增长和职务提升而自然提高。年轻干部不仅要时常叩问自己的初心为什么出发,要到哪里去,做什么,为了谁?路上更要稳扎稳打,不被乱花迷眼,不为欲望支配。做一名为民服务的奉献者、攻坚克难的奋斗者、民众赞许的耕耘者,岂能在为人民服务的路上动歪脑,饱私欲,全然忘了曾经的初心。(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