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7-29 17:25:52 | 【 打印正文 】

"勐海县泰源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制定的《站长岗位职责》《保管员岗位责任制度》沦为‘墙上挂画,最大的作用就是应付检查。而相关的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更是走马观花,听听、转转、看看,看面上多,看‘后院’和‘角落’少,监管层层缺失导致‘粮耗子’大行其道,‘看粮猫’蜕变为‘偷粮鼠”这是县纪委监委网站上公开的案例通报。

“我知道酒驾属违法行为,党组织也反复跟我们党员强调过,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但我还是置若罔闻,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我家离吃饭的地方其实不过百米距离,以为自己年轻,驾车比较稳妥,应该不会出事,没想到......我对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感到十分懊悔,深知作为一名党员不该犯这样的错误,我知道自己让党组织蒙了羞、让家人丢了人。”勐海县勐海镇佛双社区党总支农贸党支部党员李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时,懊悔地说。

近年来,勐海县纪委监委查处的众多案件,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均是如此,自认为只是一些小事,不会酿成太大问题,却不知道当抱有侥幸心理、自以为不会出问题的时候,问题已经悄然找上了门,轻则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重则对别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巨大伤害,而违纪违法者则面临牢狱之灾。如:勐海县打洛镇原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仲某某和工作人员金某某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期间饮酒并酒后驾车肇事造成一名群众当场死亡,仲某某收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金某某收到留党察看处分。

此类典型案例警醒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慎独慎初,常怀敬畏之心。要对纪法心存戒惧,常怀戒畏之心,把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要养成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依纪依法作为的作风和习惯,把廉洁自律作为始终坚守的底线,时刻自重自省,不断提升自身免疫力和抵抗力,时刻牢记“小节不保,大节必失”,要做遵纪守法的典范。(干部监督室 刘福权 || 责任编辑 陶玲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