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加减乘除法”提升巡察质量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7-03 16:41:56 | 【 打印正文 】

巡视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在开展巡察过程中, 要学会用“加减乘除”,进而不断提升巡察质量。

强基铸魂,“加”强政治学习

把“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写入党章,将巡视制度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巡察工作是党的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依据党内监督法规,着眼强化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监督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巡察是政治巡察,要做好巡察工作,必须加强政治学习,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握好思想政治这个“总开关”,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始终保持理论上的自觉与透彻,进一步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自觉跟进、服务、保障“国之大者”,才能把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才能做好政治巡察工作。

因材施教,“减”去本领恐慌

巡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县级巡察的监督重点是“三个聚焦”(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监督标准是“四个对照”(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视党组织的职责责任和“三定”规定),监督路径是“四个紧盯”(紧盯被巡视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特征,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巡察干部要按照巡察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区分每轮巡察对象的特点,有目标有计划的开展专题培训和组办联席会议、组内学习会及自身学习等方式,有针对性开展配合和学习,同时,结合全县重点工作如“三个示范县”建设,围绕“十四五”规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内容,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进行有针对性、实用性等学习,通过因材施教,减去本领恐慌。

实战练兵、“乘”出倍增效应

巡察质效好不好,大家上场练一练,通过发现问题数、移交问题线索数来看一看。根据巡察全覆盖任务目标数、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要求,以每年开展的“2+X”巡察方式,巡察干部全员参加巡察工作,落实巡察任务,通过在巡察过程中做实6个阶段的巡察要求,边巡边练;通过每轮一复盘查找不足,边巡边改。同时选派专职巡察人员参加省委巡视、州委巡察,要求选派人员在巡视巡察结束后专题授课,传导上级巡视巡察做法和经验。抽调人员参加县纪委监委组织的各项监督检查和参与办案工作,以监督的眼光看问题、以办案的眼光审视问题。通过参加县级巡察、上级巡视参加和参与纪委监督、办案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水平。

目标导向,“除”掉形式主义

以项目工作法为指引,细化全年巡察工作任务,将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等各项内容,使全年任务细化,照单推进工作。按照巡察纪律要求,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严守巡察权力边界,把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贯穿巡察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落实早晨会制度和晚总结制度,每天早上晨会安排当天的工作任务,晚上总结会听取任务完成情况及分析需要延伸了解的情况,每天都要做到一安排一会商一总结,要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事实关,坚持问题底稿制度、与被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沟通等制度,形成高质量的材料,做到让县委满意、让群众满意、让被巡察党组织服气。(县委巡察办  赵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