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2023年第一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监督检查工作于本周开始,九个监督检查组将到各个单位实地开展监督检查,这对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是每年必须开展的常规性工作,对每个纪检监察组组长来说也是“轻车熟路”,可是,每一年的检查都还是能发现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问题。那么,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应该如何督促党组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呢?
党组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为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有利条件,并对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不严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纠正。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履职尽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
纪检监察组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一把手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同时加强对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督促和纠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强对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全面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抓好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执行工作,把精力放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全面落实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总体要求。
此外,纪检监察组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健全通报曝光制度,防止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虚化,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实名通报、下发监察建议书、问责问效等方式强化整改落实,督促党员干部正确履职、高效履职。(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肖永芳||责任编辑 肖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