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全链条闭环监督 助推问题整改环环相扣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9-01 10:41:29 | 【 打印正文 】

为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强化过程监督,推动被巡察单位严肃、认真、高标准整改。勐海县不断创新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方式,推动巡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以会议监督,锁定“关键点”。为有力彰显巡察监督“前哨”、“利剑”作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反馈牢固树立“整改从反馈开始,反馈从问题抓起”的工作理念,通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列席参加巡察反馈会和列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带队参加巡察反馈会,“面对面说问题”、“手把手教整改”、“心贴心谈责任”,通过“双反馈”、“双移交”,将问题变为课题,将压力变为动力,推动被巡察单位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助推工作全面提升。

以审核监督,进行“再反馈”。紧盯巡察整改方案,查看反馈问题是否全面认领。整改方案是巡察整改的有力抓手和工作指引,通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三家从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各个环节,对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定期对账交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措施不实、操作性不强,整改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逐一指出,进行“再反馈”。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自收到被巡察单位报审请示之日起1个月内,综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意见后,书面向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反馈审核意见,并抄送县委巡察机构。

以报告监督,掌握“新情况”。巡察反馈后3个月内,被巡察党组织向县纪委监委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县纪委监委牵头对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审核,重点对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已完成事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进行审核,综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的审核意见,作出总体评价、指出差距和不足,提出意见及要求。同时,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长期整改任务进行跟踪督促,及时掌握巡察整改期间的“新情况”,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提升整改成效。

以检查监督,开展“回头看”。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成联合监督工作组,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谈话了解、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抓住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期后进行督促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对巡视巡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回头看”检查和专项检查,或者结合其他工作检查同步进行。强化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建立问责工作机制,实施“分级负责、限时办结”,采取听取汇报、挂牌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全程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以“监督常在”推动问题真改实改。

以评估监督,研判“新形势”。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实地督查评估,对在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以及存在虚假整改、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推进迟缓的的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商组织部门提出提醒谈话、约谈函询等处置意见。同时推出了巡下轮、督上轮的“压茬式”监督,驻点问题“旋涡”中促改的一线监督等方式,助力巡察整改出真章见实效。2021年以来,县委组织召开巡视巡察整改监督检查18次,监督推进会1次,参与全县综合大督查大检查1次,召开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督办会和问题整改集体约谈会各1次,有效统筹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做好“后半篇文章”。(县委巡察办  陈琴琴丨丨责任编辑 陆慧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