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一巡察组:用“三心”推进巡察工作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12-28 10:10:17 | 【 打印正文 】

巡察工作具有高度的政治性、纪律性和规范性的特点,“发现问题、形成震憾、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十六字方针高度概括了巡察工作的实质内涵。通过两轮的巡察,我认为开展好巡察工作不仅要熟悉各行各业的业务知识,更要具备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精神和过了一山再登一峰,跨过一沟再越一壑的勇毅,才能“巡”出真问题,“察”出震慑力。

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的“初心”。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巡察既是对被巡察单位的政治巡察,也是对巡察工作人员自身的政治考验和锤炼,作为巡察干部要端正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只有秉承对党忠诚,对党的事业尽心,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政治责任感,才能站在政治的高度,在困难和问题面前做到心中有责、敢于担当,做到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做好“执剑人”,当好“体检医生”。

二是要练就明察秋毫的“细心”。巡察干部,顾名思义就是发现者,要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按照依规依纪、去伪求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去发现问题,去挖掘问题深层含义。要善于成为瞄准镜和放大镜,抓住细节、抓住关键点,顺藤摸瓜,排除诸多干扰,做到“一竿子插到底”,并针对存在的“病情”开出不同的良方,推动全面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实”。

三是敢于斗争的“决心。”巡察的本质是监督,目标是防病,过程如体检,建议是处方。巡察的根本职责就是党内监督,监督就是要不怕得罪人。要敢于打破“地方就这么大点,低头不见拾头见,巡察一个就得罪一片!”的谬论。为党监督执纪,既要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更要真心勇于面对各种压力,坚守职责担当,敢于较真碰硬,不计个人得失,这才是对党员干部的爱,对党的事业的大爱。开展巡察不仅仅是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去解决问题。要对巡察成果严格实行“五账管理”(即巡察报告是“报账”,巡察反馈是“交账”,巡察移交是“转账”,巡察督办是“查账”,巡察整改是“销账”),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准确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真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立行立改、从严从快上下功夫,出实招、动真格,层层抓整改抓落实,彰显巡察利剑作用,达到持续震摄效果。(县委第一巡察组 李敏||责任编辑 肖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