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5-22 10:18:39 | 【 打印正文 】

根据勐海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17日,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共派出5个巡察组,对8个党委(党组)、8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截止5月19日,县委第四轮巡察全部完成反馈。

在各被巡察单位召开集中反馈会议前,县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态度更加积极,攻坚克难的韧劲有所加强,干部规矩意识、敬畏意识明显增强。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履行职能职责有偏差,落实县委重点工作有差距,主动参与“三个示范县”建设不够有力;有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扛牢抓实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干部队伍和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本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482个,立行立改事项24个,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62条,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建议12条。据了解,县委巡察组还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要明确目标任务,建立问题整改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及时限,做到真改实改。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要深化成果运用,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要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将整改工作贯穿到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三个示范县”建设、“七个大抓”等重点工作中,以巡察整改推动工作落实,以巡察整改的扎实效果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反馈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推动提升整改成效。有关职能部门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完善制度,深化标本兼治。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主动担负起抓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整改的实际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县委各巡察组、巡察办有关同志,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委巡察办||责任编辑 肖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