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8-31 16:49:20 | 【 打印正文 】

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下,巡察组如何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 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探头”作用,需要重点把握好二个方面。

从职责要求上讲,巡察组在进驻期间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松手,强化“党的领导本身包含着管理和监督”的思想,有领导权力就要承担监督责任,运用好“四种形态”,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同时,作为巡察干部要时刻绷紧“正人先正己”这根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带头遵规守纪,把群众的监督看成是爱护和帮助,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

从监督要求上讲,巡察组一方面要瞪大眼睛,敢于监督,主动发现问题;另一方面要明确权力边界,严格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一是要找准工作着力点。力成贪大求全、面面开花,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的职责和《规则》《规定》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明确监督内容,厘清职责权限。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应查尽查严查;对职责范围外的问题,要依程序妥善移交。二是要坚持违纪必查。健全和完善线索收集与排查机制,对各类问题线索都要认真互别研判,对事实清晰、证据充分特别是领导批示的、上级移交的、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必须认真调查核实,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事实和党纪检验的铁案。三是要学深吃透政策规定。巡察组的结案率不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政策规定吃得不透、把握得不准。要扎扎实实地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及法律、金融、财税、审计等相关知识,着力解决对政策法规理解不深刻、把握不精准、运用不熟练等问题,不断提升执纪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的最终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身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程序规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和失密泄密情况发生。(县委第一巡察组 吴俊糖 ||责任编辑 陆慧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