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勐海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4-03-18 09:03:40 | 【 打印正文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原文学习《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并提出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责任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确保问题全部销号、整改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局党组坚决扛牢县委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带头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及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县委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整改工作方案,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实施清单、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三)强化跟踪督导抓整改。局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局党组召开调度会、专题会10次调度和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对复杂问题,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抓整改。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新制定制度1项,修改完善制度8项,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助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上级会议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5次,结合主题党日开展专题活动5次,形式多样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树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印发了《中共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工作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二是在年初工作会议和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了全省、全州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制定印发了《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工作质效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勐海县自然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对重点工作进行实时跟踪督促。

2.关于巡察反馈有效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与上级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闲置土地发生率降至4%的任务,制发了《勐海县2023年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5次、工作专班会议6次,下发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27份、催告动工通知5份369亩、催告办理施工许可证8份,约谈企业5次共30家。截至2024年1月12日,共处置闲置土地1286亩,处置率达60.01%(省级下达年度处置率为35%);二是对未按期缴纳土地复垦费的6家矿产企业,下发《关于按期缴存土地复垦费的通知》,要求限期缴存复垦费;对催告逾期未缴存的2家企业进行约谈。截至2024年1月12日,矿山企业共计缴纳1492.59万元土地复垦费,实际完成缴存占97.27%。

3.关于巡察反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充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调整充实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023年8月22日至8月25日,对全县11个重点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全面巡查排查工作,发现问题3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9月1日至11月1日组织开展非煤矿山检查3次,发现问题14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成,形成闭环管理。三是与6家中介机构补签房屋租赁合同,补交租金25.1万元并上缴国库,占应补交数的92.96%。

4.对巡察反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差距,为民服务意识有温差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勐海沙河小镇水街(一期)二组团项目报件资料于2023年11月25日已上报至省厅审查,待批复后通过“招拍挂”供地。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取消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及禁止设置投标报名条件的通知》规定,于2023年8月21日将违规收取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费退还供应商。

5.关于巡察反馈落实“两个革命”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勐遮镇、格朗和乡人民政府完成2个地块种植,并完成外业举证和内业数据修改工作,种植举证图片已上传变更调查举证平台。二是制发《2023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图斑应急比例整改方案》,截至2023年12月1日,违法占耕面积降至42.27亩,违法占耕比例为9.69%。三是符合完善建设用地政策5宗,正在积极完善用地手续;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的1宗已备案;不符合完善用地政策的1宗已拆除复垦到位;已缴存土地复垦费1宗。截至2024年1月12日,已完成整改3宗,未完成整改5宗。四是召开现场推进会2次,局领导6次到项目区实地督导,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克服雨季影响,加快推进勐海县勐满镇南达等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4个项目实施。截至2023年12月13日,除一片区项目3个地块因受矿山固定资产影响不能继续实施并申请变更外,其他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巡察反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针对股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和存在问题情况,认真梳理谈话内容,在2023年度第二次谈话中结合实际问题开展谈心谈话,避免了以业务谈话代替廉政谈话的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认真落实《勐海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联系领域干部谈话制度》,局党组书记督促班子成员按照分管职责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存在问题及时开展教育提醒。2023年9月26日,由分管领导对3名同志工作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廉政教育谈话。

2.关于巡察反馈“四风”问题反弹,形式主义有所抬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制定文件走形式,照抄照搬”问题,已对两份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印发归档。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并做到专款专用,并于2023年11月2日将接待餐费900余元原渠道退回。

3.关于巡察反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工会委员会职工慰问制度》和《勐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出行车辆租赁的通知》等内容,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于2023年8月24日原渠道退回在职福利300元;于2023年8月23日将多支付的3900元租赁费原渠道退回;2023年8月24日供货商应承担的221.68元税费按原渠道退回并上缴国库;2023年8月24日将同城接待费2619元原渠道退回并上缴国库。

4.关于巡察反馈执行财经纪律不严不实,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接待费管理制度》《勐海县自然资源局会议费管理制度》《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培训费管理制度》,并于2023年10月23日组织了学习,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堵塞漏洞。二是于2023年10月10日,已将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会议费核算公务接待费474元原渠道退回并上缴国库;2023年9月20日原渠道退回450元差旅费并上缴国库。三是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于2023年8月30日开立新账户,9月8日将剩余工作经费转入此账户,纳入自有资金预算管理,真实完整反映本单位收支情况。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巡察反馈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扛牢抓实党建工作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并于2023年10月25日组织了学习。在2023年度组织生活中严格执行好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制度,做到支委班子之间,支委班子和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必谈,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在开展民主评议过程中每一个党员之间必须进行自评和互评,并有详实记录。二是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主题党日等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使用手册》等内容,并在今后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2.关于巡察反馈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偏差,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党组会、集中学习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规定,修改完善了《中共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勐海县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强化操作性,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非党组成员不参与表决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3.关于巡察反馈未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人事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勐海县机关事业单位股所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动议酝酿、成立考察组、开展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前公示、备案、后续等程序和相关要求做好股所级干部任职工作,确保程序符合规定、备案材料齐全规范。二是严格执行《勐海县机关事业单位股所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经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形成免职决定、免职通知,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书面抄送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时抄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巡察反馈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矿产资源管理混乱”问题,已完成东河锰铁矿《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和备案;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完成缴存第一期复垦费和恢复治理基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具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审查意见、执法监察意见;正在组织采矿权延续报件,组件完成后将矿业权延续报件上报州级审批。曼纳金矿深部探矿权勘察许可已获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深部探矿权出让事项已移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已签订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收益;采矿权深部探矿权新立报件已经上报州、省两级审批,企业正同步开展“三矿合一”《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和报件组织工作。二是对“省道路沿线39户未经审批建房”未完成整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制定了《县城至勐混方向320省道沿线未完成整改问题工作方案》。截至2024年1月12日,已整改31户,正在整改8户。三是制发了《云南勐海产业园区土地出让和利用专项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5次,专班联动会6次,研究推进园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截至2023年12月14日,已处置产业园区闲置土地344亩,处置率50.13%,已超额完成年度处置目标任务。四是认真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开展“回头看”,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立足管长远、见长效,从建章立制上堵塞漏洞。

2.关于巡察反馈虚假上报巡察整改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2023年9月18日召开党组专题会对违反法定程序违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通报。2023年10月23日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通报,以案为鉴,以身边案警醒身边人,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职工法纪意识。

3.关于巡察反馈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发了《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历次审计反馈问题未完成整改攻坚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定期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7个。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整改责任再压实。按照县委巡察整改要求和整改方案,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整改责任再扛实,对分管负责同志和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整改责任再压实,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不空转、不掉链,每个问题整改有人盯、有人抓。

(二)整改措施再细化。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一分析整改进展情况,逐一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针对问题对整改措施再细化,精准整改,严实整改,高效整改,确保整改扎实有效推进。

(三)整改进展再加快。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坚定整改决心,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成效。

(四)整改成果再巩固。坚持“当下改”与“长期立”相结合,既把具体问题整改到位,又把长效机制建立起来,制定规范一批工作制度机制,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实现全县自然资源工作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1-5123795;联系地址:勐海县茶乡路4号;电子邮箱:mhgt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