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巡察组:进驻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7-03 11:24:11 | 【 打印正文 】

    7月1日上午,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县农业农村局工作动员会。

        第四巡察组组长黄光辉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回头看”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作了动员讲话,通报了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对共同完成好此次巡察任务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并作工作纪律保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常委副部长洪伟同志出席会议,传达了此次巡察“回头看”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精神,并做工作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许伟华主持会议并代表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作表态发言。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洪伟到会,并强调,一要坚决落实巡察政治要求。县委第四巡察组要坚决落实县委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现和推动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二要坚决落实巡察工作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合理安排个别谈话,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妥善处置巡察舆情。三要严肃巡察纪律规矩。县农业农村局全体干部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对领导干部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县委第四巡察组全体干部要严守巡察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依法依规开展巡察工作。

       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县农业农村局工作30天。巡察期间(7月1日至7月30日)开设巡察信访接待点: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三楼办公室;开通举报电话(短信):18806911164,电子邮箱:mhxwd4xcz@126.com;开设1个意见箱(县农业农村局大门口旁)。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8:00。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及下属机构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普曹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