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开学季,中秋国庆将临近,请收下这份“清风寄语”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9-04 16:24:08 | 【 打印正文 】

又是一年升学季,中秋国庆将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以“小”戒“严”纠“四风”工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升学氛围和节日氛围。中秋、国庆将临近,正值升学之际,县纪委县监委向全县广大干部发出“清风寄语”,号召大家抵制不良风气,树立文明节俭新风,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确保升学季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确保度过廉洁自律、文明温馨的传统佳节,请收下这份廉洁提醒。

一、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三严三实”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查摆在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纪律监督和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牢记在心,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亲自部署,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加强升学期间、开学期间、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二、时刻牢记各项规定

(一)严禁违规收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礼品礼金;严禁收受用公款支付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赠送的月饼、烟酒、蟹卡及其它土特产品等礼品礼金;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用公款吃喝,搞请客送礼等活动;严禁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招待所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活动;严禁违规接受吃请;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

(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党员干部要遵守《关于严格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要求,带头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引领社会风气。

(三)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休闲、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上下学、钓鱼等与公务无关的私人活动;严禁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公务车辆;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个人学习驾驶;严格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停驶制度。

(五)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政策严禁违反公共秩序。要严格落实疫情常态防控措施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相关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切莫放松警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强有力的担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各乡镇农场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守住关键节点,严格部署升学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提出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媒体的来访、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深入挖掘“四风”问题“隐身衣”“新伎俩”。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单位(学校),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

县纪委县监委将适时开展明察暗访或专项督查,对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