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岩某某违纪案,形式审核工作已结束,现向你委反馈形式审核意见,请按照形式审核意见和补证建议补齐材料并装订成卷,按程序报批后正式移送审理。”勐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正在向某乡镇纪委反馈形式审核意见,这是该县纪检监察系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审理前的必经程序。
乡镇纪委办理的一般多是党员违纪案件,看似是“小”案,但其面广量大,案件质量直接影响到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乡镇纪委办案质量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突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长期以来积极推行“乡案县审”工作模式,通过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提级审核,强化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指导协助乡镇纪委提高办案质量。自“乡案县审”实施以来,像这样逐案“把脉问诊”,为乡镇纪委开出补正清单,对照清单补齐材料,是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和乡镇纪委相互配合,着力提高基层案件质量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探索乡镇案件提质增效的方式方法,在实施“乡案县审”模式的同时,通过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评查机制、制定并印发《勐海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指引(试行)》等方式多向发力,倒逼乡镇纪委依规依纪依法办案。2020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乡案县审”案件305件,未发生一起申诉案件。(案件审理室 刘梅||责任编辑 张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