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自评案件质量 将“错题集”变成“指南书”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9-08 16:35:48 | 【 打印正文 】

“本案中,审理部门提出补证建议,承办部门未就补证情况进行书面说明,可能导致后期认定违纪违法事实性质时存在分歧。”

“该案中所调取的书证材料未做到‘三注明一盖章’,提供人未签字,取证上的瑕疵会影响证据证明力,更是案件质量评查的扣分项。”

近日,勐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业务骨干对2020年6月以来的自办案件进行大起底,严格对照《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标准,聚焦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处理不当、手续不完备、程序不合规、执行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自亮“家丑”,剖析原因,汇总“错题集”。

“此次案件评查,发人深省,违纪事实见面材料不规范,笔录签名代签、漏签等问题从表面看是重实体、轻程序,本质上是业务不熟、作风不实。”勐海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对案件评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将照单全收、认真整改,在整改中补业务、强作风,用更高的标准投入审查调查工作中去。

“评查不是目的,改进才是重点”勐海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要时刻绷紧案件质量这根弦,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坚持今天案件所发现的“问题”将成为今后审查调查工作的“经验和亮点”,将“错题集”变成办案工作中的“指南书”。(政策法规室 陈婷 ||责任编辑 陆慧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