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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勐海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岩扁囡,中共党员,勐海县勐遮镇曼洪村委会曼往村党支部书记,2022年6月22日21时03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正清,中共党员,勐海县勐往乡灰塘村委会伙房小组村民,2022年6月17日18时44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作风建设无小事。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勐海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