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纪委县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二十)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8-10 10:55:39 | 【 打印正文 】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勐海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扎体,中共党员,勐海县勐混镇贺开村曼囡村小组党支部书记,2022年7月28日21时24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朱大,中共党员,勐海县格朗和乡南糯山村委会河水寨村民代表,2022年7月27日18时28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龙海锋,中共党员,勐海县格朗和乡南糯山村委会河水寨村民,2022年7月27日21时42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马查中,中共党员,勐海县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邦约二队村民小组村民,2022年7月16日20时47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作风建设无小事。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勐海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