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纪委县监委通报7起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典型案例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9-28 11:36:25 | 【 打印正文 】

全县“作风整顿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以务实的举措、扎实的作风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政治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作风漂浮,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醒作用,现将我县7起干部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勐海县勐往乡林业服务中心原负责人罗兴民“未批先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21年3月21日,勐海县勐往乡林业服务中心在办理勐往乡上老寨村民小组赵某红、王某毁林案过程中,收取林业行政处罚款6200元。在县林业和草原局明确批示“农地不予处罚,口头教育或制止(修枝)”的情况下,勐往乡林业服务中心仍然保留该款项,并将该处罚款长期存于护林员李某智个人账户中。罗兴民作为勐往乡林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未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未批先罚”,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对此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2月,罗兴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勐海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纳卫宏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问题

纳卫宏在任勐海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违反组织纪律,2019年至2021年期间,未经集体研究,决定23笔大额资金使用;不认真履职尽责,作为县城投公司分管项目建设的副总经理,对“勐海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和扶贫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城投公司负责的其中16项项目出现超批复投资情况时,未及时向原项目审批部门申请超额调整概算,造成该项目超批复投资;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虚增公司资产。2023年3月,纳卫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勐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副主任岩三工作作风不实,造成社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岩三作为勐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分管资产管理中心的领导,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对资产管理中心资产的管理、运营监督指导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资产管理中心存在对外出租社有资产未按合同收租金、收取租金但未签合同、未签合同也未收租金以及超期签订租赁合同等问题,使社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对上述问题的发生,岩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8月,岩三受到诫勉问责。

四、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计魏永梅违规核销资金的问题

2020年至2021年,魏永梅作为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会计,违反工作纪律,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未按规定履行财务报销流程,在无经办人签字、无分管领导审签的情况下核销发票,涉及金额52万余元。对上述问题的发生,魏永梅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9月,魏永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勐海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岩坎比不认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问题

2023年6月至8月,岩坎比作为勐海县外事办党组书记、主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不认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导致县外事办出现巡察整改工作滞后、不严不实和虚假整改的问题。对上述问题的发生,岩坎比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9月,岩坎比受到通报问责,并作出书面检查。

六、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立强违反工作纪律,导致项目“超规模、超投资、超概算”的问题

2014年9月至2019年9月,杨立强在任勐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负责勐海县民族体育中心及广场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该项目设计方案修改后未向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备案,也未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勐海县发改局核定,导致发生“超规模、超投资、超概算”的问题。2023年9月,杨立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勐海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朱禹龙,履职不到位,导致项目未按协议落实的问题

2021年勐海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培训项目,与云南安华减灾防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以下简称“安华公司”)。朱禹龙作为该项目的经办人,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对自然灾害普查项目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导致安华公司实际开展工作与签订协议内容不相符但全额收取培训费的问题。且未认真审核安华公司提供的成果材料,成果资料多处出现“我市、本区”、错字、漏字等问题。2023年9月,朱禹龙受到通报问责。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找差距、补短板,知敬畏、存戒惧,特别是年轻干部要进一步改进作风,敢为人先,自我加压,努力推动“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成为时代新风。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相关要求,坚持常和长的定力、严和实的标准、早和小的意识、破和立的精神,激浊扬清、守正创新,以优良作风激发和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各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以案为鉴,把思想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检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从严纠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慵懒散奢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巩固拓展“两个革命”和“五比五看五争当”成效,推动全县干部持续弘扬优良传统,改进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