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纪委县监委通报1起容错免责典型案例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10-13 17:41:03 | 【 打印正文 】

为进一步激励全县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现将我县1起容错免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副局长马建辉在工作中“越位”指导问题予以容错免责。2017年1月至2022年3月,马建辉任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期间,对单位工作职能职责不清,未按规定正确履职,在岩某囡用茶叶抵扣勐海县泰源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租金及违约金一事处理中,存在“越位”指导工作的问题。

容错理由及依据:马建辉参与用茶叶抵扣租金及违约金一事,目的是为了挽回国有资产损失,主观上是出于公心,客观上未造成公司损失。调查期间,马建辉能正确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态度端正,积极配合组织调查,真诚的知错认错悔错。同时未发现其为个人、他人、单位谋取私利的情况,符合《勐海县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勐海县纪委县监委研究,决定对马建辉予以容错免责。

容错纠错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勇气、锐气和正气。希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为推动勐海县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