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室:交出“成绩单” 实现“小目标”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1-16 08:57:44 | 【 打印正文 】

近年来,随着信访举报的扩大宣传和信访举报渠道的便捷性、举报方式低成本化,群众越来越愿意通过纪检监察信访解决自己的急难愁盼,但随之而来的,是反映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持续增多的局面。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做到避免问题线索流失,又不浪费纪检监察工作资源,是信访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这个问题被写入勐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2021年工作计划并列入2022年工作项目,如今,这个问题有了答案。

“2020年勐海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件113件,占当年信访总量的近一半,其中有处置结果信访件数占检举控告类信访件不足20%;2021年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在信访总量占比比上年有所下降,有处置结果信访件数在检举控告类信访件中占比比上年略有上升;到2022年,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件60件,在信访总量中的占比为三年来最低,有处置结果信访件数在检举控告类信访件中的占比上升至30%,为近三年来最高。”

这是通过近三年信访数据比对,总结分析得出的结果。数据表明,检举控告类信访件逐年减少,但有处置信访件在逐年递增,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在避免问题线索流失和减少纪检监察工作资源空耗之间的平衡点正在形成,2022年,信访工作交出了一份“成绩单”,实现了一个“小目标”。为了这个“小目标”,信访室积极探索,在信访件办理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办理程序。

首先,准确认识和把握分析研判的重要作用。一是围绕“一个中心”分析。根据信访件内容,实事求是对反映问题准确分类,精准剥离出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职能部门业务问题类等。二是采取“两个一致”研判。与上级保持研判一致,对于上级转办信访件,原则上与上级保持一致,需要改变信访件类别的,及时与上级指导部门沟通并做相应处置;线上线下研判一致,信访件在办理子平台处置完毕后,按转办方向相应转基层版或处置子平台办理,线下同步操作的同时,保持与线上研判一致。三是通过“三级排查”定性。召开室务会根据反映内容进行讨论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后,呈分管领导排查会研判,视情况召集乡镇纪委和相关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研判、集体会商,上下联动、层层把关,确保定性准确、处理精准、程序合规。

其次,用心用情办好业务范围外信访件。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仔细分析信访件反映内容,精准甄别出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认真梳理问题所归属的职能部门,再经过室务会研判、与所联系的纪检监察组会商、分管领导排查三道程序后,确定转办方向。通过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向业务部门要结果,给人民群众交答卷,做到职能清、定位准,确保履职不越位,尽责不失责,防止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向检举控告类转变。

第三,强化督办促落实。为防止信访件被一转了之、让信访问题石沉大海或职能部门漠视群众合理诉求等现象发生,做到网络答复和线下转办相结合,信访室建立信访清单,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对超期办理信访件下发《工作提示》,强化办理程序,突出办理质效,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于有署名和联系方式的业务范围外问题和实名检举控告件,要求承办职能部门对办理情况和结果给予答复,有效避免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情况的发生。(信访室 杨玉玖||责任编辑 肖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