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实名信访举报“三见面”提升信访人满意度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1-30 16:42:23 | 【 打印正文 】

勐海县纪委监委对实名信访举报件十分重视,对每件实名信访举报件都建立专门台账,明确责任人或承办人,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类情况分别见面承诺、反馈、答复,以提高信访举报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19年受理实名信访举报20件,办结20件,受理和办结率均为100%。

事前沟通定规矩。收到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核实举报人信息,主动联系信访举报人,向举报人承诺办理时限及答复反馈,请举报人遵守信访秩序,等候调查结论。消除部分信访群众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件的疑虑。

事中反馈促进度。承办单位在调查阶段的适当时机,与信访举报人进行“事中”见面反馈,主要是反馈初步核实的工作进展情况,稳定信访举报人的思想和情绪,听取信访举报人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信访举报人的支持,进一步完善、充实或调整调查方案,使案件调查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对需要延期的案件,向信访举报人说明理由,争取信访人的理解信任。

事后答复保效果。案件调查处理结束后,承办单位及时给信访举报人答复,听取对结论的意见建议。同时,信访举报、党风政风、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相关部门突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负其责,有针对性的做好信访工作,确保案结事了。(汪体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