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问题的通报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09-19 15:44:37 | 【 打印正文 】

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精准扶贫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现将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通报如下:

一、勐宋乡人民政府驾驶员陈进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问题。陈进凯在负责实施勐宋乡2016年脱贫攻坚养羊项目中,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采购种羊,且没有向35户贫困户足额发放种羊,个人获利9.85万元。在调查组介入调查前,补发了未足额发放的35只种羊,帮助贫困户建盖羊圈,共计4.766万元;被调查期间主动将个人获利的5.084万元进行退赔。勐宋乡人民政府给予陈进凯降低岗位处分。

二、勐宋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陈云飞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6年勐宋乡人民政府开展脱贫攻坚实施养羊项目,陈云飞作为该项目分管领导,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对分管工作监管不力,导致发放种羊过程中没有按照项目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勐海县纪委给予陈云飞通报问责处理。

三、布朗山乡章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岩甩香,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岩叫坎,村党总支副书记岩香应,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岩少旺截留私分扶贫产业项目问题。在2015年扶贫产业项目澳洲果苗发放过程中,岩甩香等4人利用职务便利截留私分1170株澳洲坚果苗(58.5亩,价值25740元)。布朗山乡党委给予岩甩香、岩叫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岩少旺、岩香应党内警告处分。

四、西定乡曼马村委会老冬村民小组原组长李晓世,原会计罗二违规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2013年12月,李晓世和罗二利用担任村民小组组长和会计的便利,在不符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条件下,以本人名义违规申报,分别领取了2014年度、2015年度低保金共计23226元和8694元。西定乡党委给予李晓世和罗二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规领取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扶贫政策落实不打折扣,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严抓严管,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贪污私分、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从快从严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打赢脱贫攻坚战。